警方调查进一步确认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谎言可以蒙骗一时,但真相终将会浮出水面。在以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为原告的名誉权纠纷案中,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等被告刻意误导公众,一再造谣JYPC发放的是“山寨证书”“假证”。可流言蜚语再多也掩不住事实真相。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是国内成立较早、规模较大的第三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迄今已有25年发展历史。JYPC系列证书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行业认可度。
目前,国内已有1100多家大中专院校和培训机构,与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签订了培训认证合作协议。JYPC的考点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多年来,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严把质量关,规范职业技能考试认证,持续提升证书的专业性和含金量。
真金不怕火炼,警方介入调查证明了JYPC的可信度
近年来,全国各地警方都在打击山寨证书、假证书。由于网络流言蜚语甚嚣尘上,特别是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官谣”,具有极强的迷惑性,给JYPC的声誉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不良影响。早些年,有不明真相的考生或者用人单位,也会向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局举报。来自北京、新疆、内蒙古、重庆、四川等省市的公安机关,都曾前来JYPC调查取证。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侵权案,也让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学会了如何通过警方保护自己。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1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为了提高效率,发现网络侵权行为,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都会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
策划出版职业能力考试指南丛书,保证培训质量
确保培训质量是提升职业技能鉴定水平的关键,因此,JYPC要求各培训机构必须使用JYPC的统考教材——职业能力考试指南丛书。
职业能力考试指南丛书,是一套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于一体的学习和备考手册,主要由企业行业领袖和300多位中国高等教育界的专家学者参与编写,是国内目前较大规模、集中开发的职业资格考试用书。
全套丛书数百本,涵盖各行各业,由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策划编辑,南京大学等出版社出版发行。现已编写出版的教材有:《英语职业能力考试指南》、《计算机职业能力考试指南》、《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考试指南》、《网络工程师职业能力考试指南》等。丛书总主编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刘占山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会长丁晓昌担任;学术顾问由中国科学院院士黄维担任。没有使用教材认真组织学员参加培训的机构,不得参与统考。
线上线下相结合,规范考务管理
组织考试时,由JYPC考点安排考场并组织笔试和实操。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必须统一安排网上在线考核。具体考试科目按照学历层次、证书级别,参加考试的科目有所不同,考核课程实施标准也有区别。
JYPC多次发通知,强调各授权考培机构要切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参照使用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指定的统一教材,采取网络授课、集中面授及自学等多种形式,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注重实效。
此外,JYPC持续加强对培训质量的检查监督,对于违纪违规的单位,解除合作关系。
严肃考场纪律,杜绝舞弊行为
JYPC考点需严格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加强考场管理,强化现场督考,杜绝舞弊行为。
考试开始前,线上监考教师应要求考生提供符合考试要求封闭独立安静的室内考试空间,空间内不允许出现非考生的其他人员,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监考老师应清点考试学生、查验考生身份。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发现考生出现异常行为或作弊的,应截屏保存图像证据,并记录详情。
学生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考试成绩以“0”分记,并记以违纪、作弊或缺考等字样,监考老师需将考试视频留存上报JYPC。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JYPC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各地考点需严格按照考试要求组织考试,评卷要严格坚持标准,保证考试质量。考试完毕各地要把考生完整资料尤其是考试试卷建档备查。存档时间应不低于半年。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时间证明一切
多年来,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持续提高鉴定质量,优化评价体系,不断完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提升评价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公正性,功夫不负有心人,25载行业深耕才成为如今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标杆企业。
需要提醒的是,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培训机构在宣传的时候打着国家部委的旗号,说这个证书是人社部颁发的,其实这样的宣传是不准确的。国家部委是政府机构,政府机构不可能去颁发任何培训证书,颁发证书的单位都是部委下属的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打着国家部委名义和不打国家部委名义的培训证书,其效用都是一样的,都是培训的证明。事实上,打着部委名义宣传,是一种夸大宣传、欺骗考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