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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社厅厅长朱从明是破坏企业营商环境的官僚典型

2025-10-22 15: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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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人社厅职工匿名举报江苏省人社厅厅长朱从明违法违纪,一边是朱从明动用公共资金雇佣第三方调查举报人,权力与权利的碰撞在阳光下显得如此不对等。

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朱从明被实名举报的事件持续发酵。公共资金被用于雇佣律师事务所向特定企业的离职员工进行定向调查,这一做法引发了对公共资金使用合法性与正当性的深刻质疑。

这位于1967年2月出生的厅级官员,在23年前代表江苏省人事厅向江苏英才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通知书时还只是一位处级官员,如今在即将退休之际,已荣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01
公器私用:公共资金沦为打压工具

 

朱从明涉嫌将公共财政资金作为个人打压民营企业的工具。在2025年国庆中秋放假期间,江苏省人社厅花费公共资金,雇佣位于南京奥体的某律师事务所,向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几乎每一位离职员工进行定向调查。

这些由公共财政买单的调查电话,表面上以法律援助为名,实则针对JYPC展开全方位摸底。这种动用公共资金调查举报人的行为,暴露了公共资金使用监督机制的缺位。

根据我国预算法及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公共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用于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朱从明主持下的江苏省人社厅此举是否属于其法定职责范围?是否经过了合法的采购程序?这些都需要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

 

02
滥用职权:二十三年打压民营企业

 

朱从明对江苏英才的打压可谓历时二十三年的漫长斗争。这场打压始于2002年,当时江苏英才作为江苏省首家民营人才市场,挑战了官办人才市场的垄断地位,这显然触动了朱从明等人的利益神经。

2004年,朱从明主导制造了震惊全国的千名毕业生黑户事件。近3000名经江苏英才提供服务的毕业生无法正常就业,其中1000名毕业生户口从学校迁出后无法在南京落户,成为黑户。

这些年轻人因无法办理身份证、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等基本事务,生活陷入困境。事件引起中央高度重视,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亲笔批示,问题才得以解决。

2007年,朱从明更进一步利用职权,直接消灭了民办的江苏英才人才市场,彻底铲除了竞争对手。这一系列行为已经远超正常履职范围,明显涉嫌公器私用。

 

03
对抗调查:藐视多方权威结论

 

面对多个政府部门的调查结论,朱从明依然我行我素。2017年,朱从明进行了一场精心策划的行政围剿。

他公然滥用职权,手持省人社厅公文,率领一众官员奔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发起莫须有的问罪指控。

针对朱从明的指控,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核实,没有发现JYPC存在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甚至召集市人事局、劳动局、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法制办等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全面调查。结果同样没有发现JYPC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方面存在问题。

2023年4月25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JYPC送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JYPC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无需经人社部门备案,虚假广告不成立。

这一纸文书,彻底揭穿了所谓违规的谎言。然而,亲自参加过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调查会议的朱从明等人,竟对盖棺定论之事实视而不见,对省委省政府的权威结论置若罔闻。

 

04
垄断利益:构建腐败链条

 

朱从明在担任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期间,精心构建了一套完整的腐败体系。

他另立山头,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私设第三方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制度;扩大阵营,招募3708家不具备发证资质的培训评价机构;滥发证书,涉嫌违规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331.38万本;疯狂敛财,涉嫌组织诈骗国家财政资金204.83亿元。

《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证实,仅2022年度抽查就发现,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利益集团,通过考试放水、篡改成绩等手段,滥发证书近14万本,套取骗取专项资金1.23亿元——而江苏省,正是这一丑闻的重灾区。

2022年4月,以江苏省人社厅厅长朱从明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动员了28家官办发证机构,通过人社部备案网站建立山寨证书专栏,发表74篇侵权声明,蛊惑300多家媒体发布1200多篇抹黑JYPC的文章。

 

05
法治不彰:权力越界与制度失守

 

朱从明案件暴露了法治不彰的严峻现实。在举报期间,作为被举报人的省人社厅厅长朱从明,雇佣律所调查举报人,是否涉嫌打击报复?这一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朱从明等人的行为暴露了深层次的官僚主义弊病:某些贪腐官员将行业管理权视为私有领地,将市场主体视为入侵者。

这种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封建式思维,与当前国家大力推行的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方针形成尖锐对立。

在长达二十三年的时间里,江苏英才不得不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应对本不应存在的行政责难,而非专注于企业发展与服务提升。

这种无端消耗市场主体活力的行为,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中央精神形成尖锐对立。

 
 
 
值得思考
 
 
 
 
 
 
 

法律的天平正在向正义倾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定、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不予处罚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年鉴》的明确记载,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共同为一家合法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坚实背书。

然而,朱从明厅长只能无奈地将已删除的造谣声明重新挂上官网,这恰似柳宗元笔下的黔驴,蹄之之后,老虎因喜曰:技止此耳!

铲除一个朱从明或许不难,难的是斩断其背后盘根错节的垄断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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