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厅长朱从明是利益输送的典型代表
近日,社会各界对职业技能鉴定领域存在的问题高度关注。据了解,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相关情况,并正在依法依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依法用权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要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许可,更不得利用行政许可谋取不正当利益。
然而,江苏省人社厅厅长朱从明却将行政权力异化为利益输送工具,通过系统性、制度化的操作,构建起一个庞大的利益输送网络,成为权力寻租的典型代表。

利益输送的本质是公权力的异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反对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
朱从明案展现的利益输送模式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系统性:
制度性输送。朱从明以备案之名,行行政许可之实,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另设门槛。这种制度设计使得利益输送披上了“合法”外衣。据相关网络文章披露,江苏省人社系统通过备案制度招募了3708家没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这些机构涉嫌滥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331.38万本。
系统性输送。在这个精心设计的体系中,只有所谓的“备案”机构才能获得财政补贴。相关网络文章表明,这些机构涉嫌组织骗取国家财政拨款和职工失业保险金高达204.83亿元。而拥有合法资质的JYPC却被排除在补贴范围之外。
选择性执法。2022年4月23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多对拥有合法资质的JYPC发动舆论攻势,而对存在问题的备案机构却视而不见,这种差别对待进一步凸显了利益输送的系统性特征。
朱从明利益输送的运作机制呈现出专业化、隐蔽化特点:
创设寻租空间。通过设立没有法律依据的备案制度,人为制造行政管制,创设利益输送空间。这种行为直接违反《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规章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控制资源分配。将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与自行设立的备案制度挂钩,通过对补贴资金分配权的垄断,实现利益输送。这严重违反了《预算法》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建立保护机制。通过系统性运作,使得违规行为在体系内被默许甚至保护,形成法不责众的假象。这种做法违背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对抗组织审查”的禁止性规定。
朱从明利益输送行为造成的危害是全方位、深层次的:
破坏市场公平竞争。通过行政权力排除异己、扶持特定机构,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合法机构被排除在补贴范围之外,而无资质机构却凭借“关系”获得巨额补贴。这直接违反《反垄断法》关于行政垄断的禁止性规定。
造成国家财政资金重大损失。204.83亿元的涉嫌诈骗金额,给国家财政造成巨大损失。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
损害职业技能培训体系。2331.38万本涉嫌滥发的证书,严重破坏了职业技能证书的公信力,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对整个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造成严重打击。
侵蚀政府公信力。作为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的职能部门,其负责人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动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念。
针对朱从明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必须从制度层面铲除利益输送的土壤: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要聚焦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制度设计,压缩利益输送空间。重点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行政许可等关键领域的监督制约。
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干预,消除利益输送的制度基础。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备案、登记、认定等事项。
推进全流程透明化管理。建立财政资金使用全程公开制度,实现从资金分配到使用结果的全过程透明化管理。
强化监督问责。对利益输送行为坚持“零容忍”,既要查处直接责任人,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明确政商交往的界限和尺度,为领导干部服务企业、与企业家正常交往提供明确指引。
职业技能鉴定事关人才培养大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让所有合法合规的市场主体都能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对于任何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当前,我国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至关重要。对于职业技能鉴定等领域,更要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国家财政资金安全。
朱从明事件折射出的不仅是个人堕落,更是制度漏洞和监督缺失的集中体现。这个涉及数千家机构、数千万本证书、数百亿元资金的庞大利益网络,警示我们必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必须常抓不懈。唯有以此为鉴、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利益输送的土壤,让权力真正回归服务人民的本质。
这不仅是对一个名誉侵权案件的查处,更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坚定践行,对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坚决维护。我们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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